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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書 還書

借書

  1. 本校讀者均可在服務時間內,親持本人之教職員工證、學生證或身分證,刷卡入館;借書請持本人證件借閱,非本人無法辦理借閱。

  2. 各類型讀者
    大學生:  圖書10冊借期30天,期刊雜誌3冊借期10天(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光碟限館內閱覽。
    碩士生:  圖書15冊借期30天,期刊雜誌3冊借期10天(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光碟限館內閱覽。
    教職員:  圖書25冊借期30天,期刊雜誌3冊借期10天(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光碟2片借期10天。

  3. 借閱限制︰
    碩士論文,限館內使用,如欲複印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規定。
     

還書

  1. 於本館各館室借閱之書籍資料,請歸還至各館室之服務櫃台。

  2. 非開館服務時間,請將書籍資料擲入圖書館門外之還書箱。

  3. 還書箱之歸還書籍資料,將認定歸還日期以前一個工作日。歸還紀錄以本館系統紀錄為準,請在投入後次一工作日自行至本館首頁之「讀者服務 / 登入個人借閱資料」確認歸還紀錄。

  4. 讀者如無法親自歸還借閱的館藏資料,可委託他人代還或透過掛號郵寄至:721台南市麻豆區南勢里168號,註明「台灣首府大學圖書館收」,歸還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憑。

  5. 為避免漏失圖書館發出的通知單,每一位讀者可自行確認登記在圖書館系統中發信能正常接收之電子信箱。如需更新電子郵件信箱,請至服務櫃台修正。
     

續借

  1. 圖書如無人預約,可辦理續借。續借請自行上網至本館「讀者服務/登入個人借閱資料 / 續借辦理」。新的到期日由續借日起算。

  2. 各類型讀者之借書冊數及續借期限請參考台灣首府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

  3. 續借需於當期借期內完成作業,若有1本書籍資料逾期(或未繳清逾期款項),將暫停借閱權利,有困難請洽服務櫃台辦理。

     

逾期罰款

    1.圖書應如期歸還,每逾一日每冊罰款2元(緩衝期2天內不計算),超過緩衝期限後還書緩衝期間2天仍計罰款,並凍結借閱權利至圖書歸還及繳清罰款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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